六氟化硫安全法规摘录
作者:凯迪正大股份来源:武汉凯迪正大电气有限公司日期:2014-11-03 17:20:00阅读:
武汉凯迪正大电气有限公司带您了解六氟化硫安全法规摘录,在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(发电厂变电所)》DL408-91第八章
在六氟化硫电气设备上的工作
第191条 装有SF6设备的配电装置室和SF6气体实验室,须装设强力通风装置。风口应设置在室内低部。
第192条 在室内,设备充装SF6气体时,周围环境相对湿度80%,同时须开启通风系统,并避免SF6气体泄漏工作区。工作区空气中SF6气体含量不得超过1000ppm。
第196条 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,须先通风15min,并用检漏仪测量SF6气体含量,尽量避免一人进入SF6配电装置室进行巡视,不准一人进入从事检修工作。
第198条 工作人员进入SF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或电缆沟进行工作应先检测含氧量(不低于18%)和SF6气体含量是否合格。
第199条 SF6配电装置室低位区安装能报警的氧量仪和SF6气体泄露报警仪。这些仪器应定期试验,保证完好。
第203条 发生紧急事故应立即开启全部通风系统进行通风。发生设备防爆破膜破裂事故时,应停电处理,并用汽油或丙酮擦拭干净。